2006-12-25

看不盡。光怪陸離。

在愛情的組成結構裡,有一個很難的部分叫「信任」。

這裡所謂的信任,不是「出軌與否」那樣膚淺的東西;為一個美麗的女孩瘋狂很容易,要相信她能保護自己、懂得應付這瘋狂世界裡的許多潛在危險卻很難。


不只情人或夫妻,父母對孩子也一樣。
許多愛會發展成偏執的方向,往往是無法信任所造成的。

你有多愛她?
是不是真的愛她?
這份愛,到底是為她還是為你……

「相信」,或許是一個很好的檢證標準。


法爾索西斯的都會夜,一個在深夜裡無意間發現的 blog ,讓已經很久不看網路小說的我,冒著第二天上班遲到的危險,也要從 (1) 看到 (15)-後記,又意猶未盡地接著看了第二篇,耳東,(1)到(20)-後記。

有的人是這樣評法爾索的,他是個很有畫面的寫手,有畫面固然生動,但是,讓我冒著起不來的危險也忍不住要繼續讀下去的原因在於,他寫出了那些隱藏在過去的眼淚絕望和痛苦中,一直存在著的希望和成長。

即使曾經覺得自己再怎麼幼稚,一晃眼,這些事情也都過去了,好久好久。曾經以為自己再也開心不起來,這一刻,卻覺得自己比過去的那些時刻,再好也不過了。


然後,就是開頭那一段很讓人動容的「信任」,來自於耳東的後記,網址如下。

http://www.wretch.cc/blog/trackback.php?blog_id=farso&article_id=4773401

很簡單的道理,卻是我一直一直忽略的。

雖然,我一直一直告訴自己,喜歡一個人最好的方式,就是讓他過著他想要的生活,選擇他想要的伴侶,不管那個人是不是自己。可是,在喜歡的過程中,我一直忘了提醒自己,喜歡他,就要信任並尊重他的決定,他是另一個獨立的個體,不是誰的附屬品。他有自己的想法,也有自己的腳,他應該也可以選擇他想要跟一起吃飯,想要跟誰講電話,不是嘛。

我應該要相信,如果你就是那個我在等待著的人,你會用你的方式走進我的生命裡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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